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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日本政府要求韩国政府根据1965年《日韩索赔协议》启动政府间磋商,主要围绕韩国最高法院判决新日铁住友支付劳动赔偿一案展开。日本共同社(Kyodo News月9日报道称,这是针对韩方向该公司发出资产扣押通知并确认其有效性的事实而采取的措施。日本舆论普遍认为,根据索赔权协议进行的磋商从未举行过,这是日本首次提出这一要求。此举的目的是迫使韩国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以避免日本企业的利益损失。Nhk电视台认为,韩国立即做出回应的可能性非常低,其态度也不明朗。共同社还认为,改善日韩关系恶化的前景越来越不明朗。

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共同社报道称,韩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尊重韩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立场将保持不变。文在寅总统10日在新年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将受到关注。鉴于索赔协议程序的失败,日本政府也将诉诸国际法院,并将其纳入考虑范围。

9日晚,日本外务省次官秋叶原会见了韩国驻日本大使李秀勋,并提议启动政府间磋商。李·说他将“把(日本的意见)带回他的祖国”。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韩国扣押表示“非常遗憾”,并下令探讨具体对策。

第3条规定了日本和韩国根据索赔权协议进行的政府间协商,这是解决围绕协议解释的争议的一种手段。如果谈判以失败告终,将成立一个“仲裁委员会”,其中包括来自第三国的成员。然而,政府间协商和仲裁委员会都需要两国政府的同意。至于被日本视为最后手段的国际法院,如果未经韩国同意提起诉讼,将不会得到审理。

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在要求韩国进行磋商之前,日本政府在首相官邸举行了一次内阁会议,确认将在收到扣押通知后迅速要求进行第一次磋商。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会上作出指示:“我希望政府团结一致,各省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与会者透露,省级部门同意根据国际法研究对策。

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据日本nhk电视台报道,1965年日韩邦交正常化之际签署的《日韩索赔权经济合作协议》规定,当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出现分歧时,将通过外交渠道解决。根据协议,如果需要协商,应按照规定提出请求。然而,协商只能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2011年,关于慰安妇受害者问题,韩国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举行磋商,但当时日本政府没有接受韩国的请求。到目前为止,日本和韩国还没有就此协议进行磋商。因此,不知道韩国是否会接受日本的磋商请求。该协议规定,当问题不能通过双边协商解决时,将举行有第三国参加的仲裁委员会会议。关于如果韩国不接受日本政府的协商要求的应对措施,日本没有提出具体政策以避免“暴露其底牌”。

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在日本政府内部,有人指出,除了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之外,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也应该纳入视野,应该认真讨论如何应对。

围绕韩国“二战”劳工诉讼,韩国最高法院于2018年10月裁定,原告的个人主张并未消失,最终判决维持二审判决,命令新日铁支付总额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5万元)。此后,原告向当地法院申请扣押该公司在韩国持有的相关公司股份。该分支机构8日透露,已决定批准扣押。

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日本要求韩国根据日韩请求权协定展开磋商,韩方回应尚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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