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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相关事宜的通知
资料来源:北京广播电视局
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备案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电视剧、网络电影和网络动画片)的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转变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二.详情请登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记录系统”,下载《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记录系统操作指南》。
3.请要求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从事网络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认真填写《重点网络电视剧信息登记联系单》(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将其转换为pdf和word版本(其中word版本无需加盖公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北京聚2018@126。经我局核实确认后,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邮件发给各生产机构。
电话:010-85012237;85012228
我特此通知你。
简介:原标题: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相关事宜的通知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为适应网络,
原标题: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相关事宜的通知
资料来源:北京广播电视局
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备案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电视剧、网络电影和网络动画片)的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转变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二.详情请登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记录系统”,下载《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记录系统操作指南》。
3.请要求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从事网络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漫画)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认真填写《重点网络电视剧信息登记联系单》(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将其转换为pdf和word版本(其中word版本无需加盖公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北京聚2018@126。经我局核实确认后,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邮件发给各生产机构。
电话:010-85012237;85012228
我特此通知你。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北京广电局发布2月15日起重点网剧需到广电机构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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