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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南海仲裁案,总部位于华盛顿的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在接受中新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中菲在南海的争端显然涉及领土争端和海洋划界,而菲律宾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的原则提起仲裁,损害了《公约》框架下争端解决机制的公信力,是一种滥用诉讼。

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滥诉——访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

菲律宾精心包装诉讼

关于菲律宾的诉讼,洪农认为,菲律宾提出的仲裁是基于《岛礁制度公约》第121条,要求仲裁庭回答这些岛屿的法律地位问题。

“从字面上看,菲律宾的这些要求似乎不涉及主权和划界。然而,如果仔细研究,它的15个要求是精心包装的,旨在主权和划界。这正是中国反对仲裁的主要立场。”

洪农说,尽管菲律宾在给中国的照会和通知中避免提及领土争端,但在没有澄清中国和菲律宾对南海主要岛屿的主权的情况下,领土主权、海洋管辖权和海洋权益的主张不能讨论。菲律宾大部分人声称中国只对部分岛礁拥有主权,如赤瓜礁、华礁和永暑礁,但刻意回避中国对南沙岛礁整体拥有主权的事实。

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滥诉——访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

仲裁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游戏

“中国拒绝接受仲裁并不意味着中国不尊重国际法。中国不接受这一仲裁有很多原因。”首先,中国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有很大疑问。最重要的是,中国认为这是一个主权和划界的问题。

洪农说,中菲争端实质上是一个涉及领土主权的海洋划界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九八条赋予缔约国将三类争端排除在强制解决机制之外的权利,包括领土主权、海洋划界、历史海湾或所有权争端;关于军事活动或某些执法活动的争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履行其职责的争端。

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滥诉——访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

洪农说,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利,中国在2006年发布了一项排除声明,将这种性质的争端排除在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之外。“未经双方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将有关主权和划界的问题提交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

洪农表示,中国拒绝参与仲裁是基于国际法。

对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诉讼,洪农表示,该仲裁案只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游戏,无论仲裁庭做出什么裁决,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菲在南海的争端。

在仲裁案件中违反《公约》的原则是一种滥用

关于南海仲裁案的实际效力和“后仲裁时代”的南海局势,洪农表示,自仲裁案开始以来,南海局势充满不确定因素,南海争端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情况复杂,绝不是可以结案的仲裁案。

洪农表示,短期内,该仲裁案将加剧南海紧张局势,进一步拖延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海上合作以及《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进程。从长远来看,仲裁案件有可能损害缔约方对《公约》框架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

洪农说,《公约》第298条是160多个缔约国经过几年的长期谈判达成的重要妥协。菲律宾发起的单边仲裁背离了这一原则,是对诉讼的滥用。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南海仲裁案是菲律宾滥诉——访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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