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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1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关于拥有核武器的防卫声明,称从法理上讲,《宪法》第9条并未禁止维持自卫所需的最低力量。

据报道,辩方称,“即使拥有核武器,假设这只是一个限度,那么拥有核武器不一定是《宪法》所禁止的。”

同时,国防部强调,根据日本提出的无核三原则,“政策方针是坚持不拥有任何核武器的原则,包括宪法没有禁止的部分”。

此外,国防部还通过《原子能基本法》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指出,日本“不能拥有任何核武器”,这两项条约规定核能只能用于和平目的。

据报道,书面答复回答了无党派众议员铃木惠子提出的问题。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日本政府通过答辩书 称法律理论并未禁止持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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