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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新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原则上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借记卡(不含社保和医疗保险卡)不得超过4张,已持有或超过4张同一银行借记卡的公民不得再开立银行借记卡。

《证券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商业银行,发现除工商银行外,其他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都表示没有收到总行的相关通知,不清楚何时实施。
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即使你明年开始每人开4张银行卡,你也不用担心。如果情况特殊,你还是要处理好。”当记者问及哪种情况是特殊情况,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时,该工作人员说:“过去开10张借记卡的时候,客户都是超额开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在卡打开时解释。”

许多银行表示不知道
12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新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借记卡。原则上最多只能开4张借记卡;如果客户之前在全国范围内持有超过4张借记卡,本行将不会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

目前,国内银行的规定是全国范围内同一客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数量最多不超过10张。
《证券日报》记者在查看其他银行的官方网站时没有发现这样的通知,并通过拨打多家银行的客服电话得到了“同一张身份证最多可以处理10张借记卡”的答案。一些银行的客服专员也告知,目前总行还没有发出通知,所以他们可以在2016年1月1日后再打电话给客服或者去银行网点具体咨询。

带着疑问,《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的一些银行网点。工行某网点大堂经理告诉记者:“据了解,同一客户在全国范围内最多只能开4张借记卡。然而,通知还指出,如果有正当理由,有必要超过所开卡的数量限制,经银行核实后可酌情处理。”

我们的记者还问大堂经理是否因为这个通知而有顾客的惊喜卡。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虽然目前有很多人持有多张银行卡,但持有同一家银行超过四张借记卡的人并不多。这项规定对大多数客户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没有发现最近新开卡的客户数量突然增加。”

然而,据《证券日报》记者走访的其他几家银行网点表示,他们没有收到这样的通知,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可能总行的通知还没有到达所有分行网点,建议元旦后再到银行网点。
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即使你明年开始每人开4张银行卡,你也不用担心。如果情况特殊,你还是要处理好。”当记者问及哪种情况比较特殊,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时,该行大堂经理解释说:“过去,借记卡开到了最大数量时,也有客户开多了。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在卡片打开时打开。解释一下。”

客户有不同的反应
然而,与这一规定密切相关的“一人多卡”群体却有不同的想法。
一位在银行做生意的年轻人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说,“同一家银行的四张借记卡已经足够了。现在每个银行只提供一个免费的账户管理费和一个小的账户管理费。就账户而言,如果你再有一张卡,你一年就会损失几十美元。我已经取消了多余的卡。”

一些客户还表示,他们对限制同一家银行在同一城市开卡的数量没有意见,但在全国范围内限制4张卡可能是不可能的。“除非全国范围内取消存款和取款手续费,否则国家没有理由阻止我在几个城市办理银行卡。”
有客户质疑:“如果在新规出台前,同一家银行可以正常使用4张以上的借记卡,会不会对其他客户不公平?银行能否根据通知主动联系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
“受限访问”是为了打击非法活动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新规定?银行家们表示,这项规定旨在防止银行卡被买卖,并防止银行卡成为欺诈、洗钱、贿赂和逃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配合实施国务院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发起的在全国范围内打击电信网络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众所周知,在过去的电信欺诈案件中,欺诈者会迅速将资金分割成小额资金,通过网上银行将其转移到数张甚至数十张银行卡上,然后将其取走。这一过程大大增加了案件调查的难度。然而,由于居民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这些银行卡中有许多是以他人的假名开立的,一些银行卡甚至因为个人贪小便宜而处理和出售闲置的银行卡。

事实上,除了电信欺诈,逃税、贿赂和洗钱等非法活动也是银行卡非法交易的重要原因。由于一张身份证以前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处理10张或更多的借记卡,这项新规定可以从源头上遏制一些银行卡的非法交易。
《证券日报》记者在其潜在的社会群体中发现,人们经常张贴“出售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开户信息”,一些卖家甚至直言“它可以用于洗钱、送礼等。”。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银行卡明年起“限开” 多家网点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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