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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于星期一(六月四日)判处五名去年十一月强行袭击立法会的人士四个星期监禁。五名被告中有两名前立法会议员,他们因公开侮辱国家和鼓吹“香港独立”而被取消资格。

去年十一月二日,两名男子及其三名助手未经许可强行闯入立法会会议厅及会议室,企图自行宣誓。在此期间,他们与立法会保安人员相撞,导致6名保安人员受伤。

随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司法部对上述五人提出刑事指控,指控他们“参与非法集会”和“企图强行进入”,称他们使用了过度武力。五月初,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五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5人强行冲击立法会被判入狱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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