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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网8月15日报道,2014年9月26日晚发生的示威活动中,“港中直”主席罗、秘书长、原“学联”秘书长周永康袭击了政府总部东翼的前地广场(市民广场)。占领的序幕揭开了。香港东区法院早前裁定罗犯有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黄之峰和周永康也被判参与。三人今日在东区法院被判刑。罗被判处120小时社区服务令,被判处80小时社区服务令,周永康被判处3周有期徒刑,缓刑1年。

这一判决也意味着罗对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不受该裁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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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宣判时,他指出有三个人是年轻学生,他们是事件发生后近两年来的初犯;而这三个人都是真心为自己的政治理念。目的不是伤害自己或他人。年轻人可能不会考虑后果。因此,法院应该更宽容地理解他们犯罪的动机。他们鲁莽但不太暴力;此外,法院还认为,周永康应该被判处80小时的社区服务令,但他被判处缓刑,因为他想进一步学习。

被告人罗、(23岁)、(19岁)和周永康(25岁)。15日上午9时,三人到达法庭,在门外高呼“公民不服从,无所畏惧”;“雨伞运动”和“锲而不舍”等口号,其中罗表示,他预计将被判处社区服务令甚至有期徒刑。据说,在宣判前,还在西湾河地铁站外,散发传单为正在香港岛竞选香港立法会直选的罗拉票。

与此同时,HKU学生会现任主席孙晓岚和“社会民主联系”政党的成员也到场支持。事发时,是“学习人民思想”的召集人,罗·是“学生会”常委。
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辩称黄之峰的报告是积极的,并得到了他家人的支持。他从中学开始关注社会公正,是一名活跃的社会活动家,希望唤醒香港人对社会问题的关注。黄之峰对保安的受伤感到不安,并愿意承担责任。罗也愿意承担责任,努力学习,关注社会,希望唤醒社会对正义的关注。两人都被建议接受社区服务命令。

被告在为周永康辩护时指出,周永康的行为得到了父母的支持,他有很强的责任感和正义感。他有足够的自省,而且因为他要去英国攻读硕士学位,所以不建议他接受社区服务令。
据观察员网此前报道,7月21日,冲击广场的三名参与者、罗、周永康接到法院判决,涉嫌“参与非法集会”等犯罪;随后,三人被进一步保释。
然而,2014年6月11日,罗、、、、陈在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后,在香港联络处门前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的道具。四个人被指控妨碍警察灭火。截至今年6月7日,法院裁定这四人无罪释放。
据香港媒体综合报道,2014年9月底,香港“学生会”和“学生协会”发起罢工,抗议“政治改革”。9月26日,时任“学生思潮”召集人的黄之峰号召学生们冲进市民广场。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像黄之峰这样的活动人士被逮捕,大量的声援者冲到金钟市民广场外进行声援。9月28日清晨,“占领中环”运动创始人戴耀廷宣布“占领中环”运动正式启动,“占领中环”运动随后扩展至铜锣湾和旺角,并演变为“雨伞运动”。

在今天的法庭上,检方称,2014年9月26日晚,黄宇用麦克风呼吁所有人进入市民广场。然后,他爬上栏杆,进入广场,呼吁更多的人包围警察和遏制政治领导人。周永康爬上栏杆,取下铁马,和其他示威者一起坐在旗杆下。控方和辩方同时指出,“学生联合会”当天申请在公民广场集会,但未获行政部门批准。

时任“学校联盟”常委的罗为自己辩护时承认,他在事发当晚呼吁公众包围政治领导人和警察,并要求示威者组成人链阻止警察;周永康早前为自己辩护称,当晚翻越围栏进入广场后,他发现示威者、警察和保安在广场侧门门口僵持不下。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占中组织者黄之锋罗冠聪被判社会服务 周永康监禁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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