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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左)将疑犯移交给香港警方。京华时报记者陈照片

昨日下午,在内地抓获的香港“3.14”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在深圳皇岗口岸被广东警方查获并移交香港警方。

今年三月十四日九时,香港新界大埔云台街一间货币兑换店发生恶性劫案及谋杀案,该名七十多岁的店主被杀。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为主要嫌疑人,并于案发当日逃往内地。他在深圳平山新区的一家工厂被广东警方逮捕。昨日下午,在深圳皇岗口岸,广东警方将王冠移交给香港警方。

粤警方向香港移交重大抢劫杀人嫌犯 移交172人

据悉,根据粤港警方合作机制,自2000年以来,广东公安机关已向香港警方移交了172名香港通缉犯。

同日,公安部副部长陈志民率领内地代表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李冬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了第二轮磋商。双方同意“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求同存异、互惠互利、保障人权’的原则,根据宪法、基本法和两地有关法律”,并写入新的通报机制文本,规范和完善通报机制文本的条款及相关具体内容。

粤警方向香港移交重大抢劫杀人嫌犯 移交172人

鉴于内地与香港警方的合作,香港特区政府顾问、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晓庄认为,随着内地与香港的交流日益密切,跨境犯罪已成为两地警方共同面临的问题。宋晓庄建议两地建立“一国两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机制。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粤港澳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刘成表示,在现阶段,由于时机尚未成熟,两地可以通过分拆达成刑事司法协助机制,并可以分阶段制定若干协议,如刑事侦查、逮捕和移交罪犯、追缴和移交赃款、罪犯服刑和刑事管辖等。他们可以从最有可能达成共识的领域开始谈判,逐步推进,直到最终达成一揽子成熟和全面的援助机制。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粤警方向香港移交重大抢劫杀人嫌犯 移交1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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