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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旧金山“中国大会堂”(来源:《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7月27日报道,困扰多年的美国旧金山“中国大会堂”撤下“满天红旗”的诉讼结果已于26日公布。鉴于最初撤下的“天上无处不在的红旗”引起的争议,旧金山高等法院的怀斯曼法官作出最终裁决,称“撤旗案”无效,相关旗帜应挂回原处。

旧金山侨社“撤旗案”争议 美法官:须保留“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据报道,旧金山高等法院裁定,悬挂在旧金山“中国大会堂”大厅的“中华民国国旗”历史悠久。虽然近年来在大会堂出现了反对的声音和提议,但这足以证明“撤旗案”是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必须得到出席会议的企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旧金山侨社“撤旗案”争议 美法官:须保留“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原告的辩护律师邵逸泰代表原告提起了反对“撤旗”的诉讼,他在26日的终审判决中表示,“中华民国国旗应当恢复并在中国国民议会大厅展示。”

但是原告一方并没有赢得大的胜利。为了确保“撤旗”案今后不能再次成功提起,原告在法庭上请求将通过该案的门槛提高到“四分之三的商业董事必须同意”,但被法官驳回。

此外,原告向“中国总社”及领导“撤旗案”的黄荣达、黄楚文要求支付相关律师费的建议也被法官驳回。旧金山高等法院的主审法官怀斯曼裁定,原告和被告应该各自承担律师费。

在终审判决中,主审法官怀斯曼表示,领导“撤旗案”的中国大会堂总厅厅长黄荣达违反了赋予他的职责,错误地宣布“撤旗案”获得通过。怀斯曼法冠在判决书中指出,企业董事月会有42人投票,其中半数以上需要22票,这还不到黄荣达所主张的21票的一半。黄荣达有“失职”。

旧金山侨社“撤旗案”争议 美法官:须保留“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2013年5月25日,旧金山中国大会堂以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和1票弃权通过了拆除“悬挂在百年历史上的红旗”决议。当时支持“撤旗案”的黄荣达在议案通过后表示,短期的分歧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从长远来看,撤旗可以促进海外华人社区的团结,避免更多的纠纷。

旧金山侨社“撤旗案”争议 美法官:须保留“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黄荣达说:“我们都有同样的中国血统。我们为什么要争论和争论?”?特别是,我们华侨来这里谋生,希望为我们的华侨权益而战。提出撤旗建议的企业主管黄楚文认为,“中国大会堂”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不应涉足政治。

然而,这一“撤旗案”通过后,“中国大会堂”七大海外华人团体之一的肇庆大会堂的三位业务主管周大昌、关宗禄、张,于6月27日向三藩市高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时任“中国大会堂”主任的黄荣达“违反了中国大会堂章程”,并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月度会议决议,力争回复“清”

旧金山侨社“撤旗案”争议 美法官:须保留“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旧金山高等法院在今年6月中旬作出“初步判决”,称撤旗动议“违反了《公司章程》”,应“回到投票前的位置”。在原告和被告提出异议后,主审法官怀斯曼于26日作出最终判决,本案审判结束。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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