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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要求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签署确认信,确认他们支持《基本法》和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但遭到反对党的抵制。
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20日首次就此发表评论,称“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和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是非问题,一个原则和底线问题。”
19日,激进的泛人民社会和人民政权与选举委员会主席冯伟会面,双方表示不会签署确认信
香港《通讯》20日报道,选管会上周在立法会选举提名表格中加入确认信,要求候选人重申支持《基本法》的规定,例如“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除了“热血公民”之外,所有非当权派都表示,他们暂时不会签署或不签署确认信。民主党、公民党和工党的许多议员在19日会见了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华,要求撤回确认信,但遭到拒绝。法律界人士郭在会后引述冯伟的话说,签署确认信是为了行政上的方便,让选举主任可以判断候选人的声明是否真诚;没有签署确认函,并不意味着提名资格无效。

对此,冯华在19日晚通过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作出回应,称提供确认函的做法有法律依据,这完全是基于法律和程序上的考虑,以确保提名过程能够依法顺利完成。他呼吁所有候选人填写确认信,并交回选举主任。香港《星岛日报》20日援引香港政府消息人士的话说,无论确认函签署与否,只要候选人有实际言行“倡导和推动香港独立”,选举主任在征询法律意见后,可以宣布提名无效。

香港同胞庆祝第67个国庆节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联络处主任张晓明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据《星岛日报》网站报道,20日下午,联络办主任张晓明在庆祝国庆67周年香港同胞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发表讲话。他说,在立法会选举过程中,如果让主张“香港独立”的人去实践,是否符合“一国两制”、“基本法”和法治原则,对香港是福是祸,这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政治和法律的底线。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20日表示,有些人不怕就“香港独立”的问题参选立法会,这违反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宪制规定。她同意选管会要求候选人签署确认信,并支持《基本法》的规定。没有签署确认信,候选人不能成为候选人吗?林郑月娥表示,应由选举主任作出决定,我相信选管会在作出决定时会考虑不同的因素。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反对派拒签“反港独确认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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