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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就2016年立法会选举发表声明:候选人必须在提名期内按照法律要求提交提名表格。提名表格载有一项声明,表明候选人会支持《基本法》并宣誓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该候选人不会被有效提名为候选人。任何候选人必须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上签署声明。参选并签署提名表格和上述声明是严重的行为,因此候选人在签署声明时必须清楚了解相关内容和法律后果。如果你在表格中做了虚假陈述,你将受到惩罚。

这份提名表格原本是《基本法》的意思,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法合理地强调了这一点,但却触痛了一些激进反对派中的大政客,特别是一些自诩为“香港独立”的小“政治恶棍”,他们要在香港报名参加本届立法会选举。对这份提名表格的曲解、诋毁、诽谤和中伤是无止境的。

我们相信,这项旨在排除“台独”分子参选立法会、危害国家安全的选举安排,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遏制“香港独立”的明确信号,对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至关重要。反对派政治家的言论和“混合政治”需要被严厉驳斥,以避免谬误的传播。

首先,排除“香港独立”是《基本法》的基本原则。《基本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追求“香港独立”的成分是完全不符合《基本法》的,是不能接受的。

第二,立法会是根据《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成立的立法机关,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行使其职能和权力。根据《立法会条例》,候选人必须声明支持《基本法》和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便不能有效提名。因此,鼓吹“香港独立”的炒家不可能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

第三,立法会选举是香港社会政治活动中的一件大事,对香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都有深远的影响,必须认真、认真、刻不容缓地安排。根据《基本法》和《立法会条例》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要求立法会候选人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支持《基本法》,旨在防止人们利用立法会选举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这不仅非常合理,也是完全合法的。

很明显,这种合理而合法的选举安排,对激进的反对者来说,有些出乎意料,特别是少数标榜“香港独立”的大小政客,他们将会报名参加香港现时的立法会选举。特别是,登记表中规定“候选人在签署声明时必须清楚了解相关内容和法律后果。如果你在表格中作出虚假陈述,你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及“选举主任收到提名表格后,会按照法律规定及有关程序处理提名,并依法作出决定及宣布提名是否有效。”

结果,各种规模的激进反对派政客,以及企图以“香港独立”和“特立独行”的低成本染指立法会选举的小“政治恶棍”,都无视事实,不加区别地批评这份申请表。例如:“既然《基本法》已有规定,为何突然引入不必要的限制?”“浪费公帑没有意义”、“危害香港的言论自由”等,可以说是信口开河、胡搅蛮缠。无视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法定职责,无视《基本法》的基本原则,无视香港的长远利益。

第一,无视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法定职责。选举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香港的立法会选举由选举管理委员会监督,并依法进行。为确保香港的民主选举稳定而有秩序,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有责任根据《基本法》和实际需要,对有关选举程序作出适当调整。如果有意参选立法会的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可以寻求帮助;如果你不明白这一点,你可以寻求一个解释;如果你不接受,你可以选择不参与。不过,我们不可以因为选举管理委员会违反我们自己的意愿,便漠视法律,否定它的法定职责。

第二,它忽略了《基本法》的基本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根据《基本法》和有关选举法产生,《基本法》第一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原则和底线。激进的反对者,特别是极少数的大小政客,标榜“香港独立”,要在香港报名参加本届立法会选举,他们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如果他们“不改变初衷”,便没有资格成为有组织架构的立法会议员。既然这些“政治恶棍”胆敢无视《基本法》的基本原则,以《基本法》的组织架构为基础,我们就没有理由接受这些不可避免会产生破坏性影响的异见人士。

第三,忽视香港的长远利益。尹剑就在不远处。在不久前举行的立法会新界东补选中,部分候选人在签署有关表格后,仍以“香港独立”为名,公开参与选举,造成舆论和思想混乱。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发言,不受法律追究。”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一个有“香港独立”理念的人有幸成为立法会议员,他在立法会的言论将会为香港社会带来严重的理念冲突、社会纠纷,甚至经常发生骚乱。为了香港的长远繁荣和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控制可以预先预测的危险。

我们可以看到,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就2016年立法会选举发表的声明,已经引起了以“香港独立”为主要诉求的“政治混合体”和少数激进反对党的不满和愤怒,他们不仅批评和困惑,而且困惑。一些“政治混血儿”已经准备以“假签、真香港独立”为对策,先“逃之夭夭”,然后“不变”。对此,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不仅要认真、认真地“按照法律要求和有关程序处理提名,依法作出决定并宣布提名是否有效。”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在表格中做了虚假陈述,你将受到惩罚”应该付诸实践。

毫无疑问,如果容许一些意图“香港独立”的“政治恶棍”参与立法会选举,肯定会给香港社会带来混乱,而“香港独立”、“自决”等似是而非的观点,将会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如果个别“政治恶棍”有机会在立法会的舞台上鼓吹“香港独立”,而不被法律检控,其结果必然导致严重的社会分化,激进行为将会继续上演。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台独”分子进入香港立法会,炸弹就离香港人的生活不远了。2015年6月,几名“香港独立”分子正准备在旧亚视厂房制造强力炸药。虽然爆炸阴谋被警方及时揭露,但香港社会在极度危险面前不能掉以轻心。

容忍强奸是对香港未来的不负责任。因此,香港立法会选举必须坚决排除“香港独立”的可能性。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社评:香港立法会选举 必须排除“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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