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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汽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将修订的汽车企业申请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条件,无疑将成为一些新兴互联网企业用资本制造汽车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修订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业界的关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意见稿》旨在规范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活动,关于大力加强企业设计和R&D能力的规定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企业生死存亡的顶剑,尤其是非集团系统的独立中小企业和利用资本制造汽车的互联网企业将更难获得资质。

审查和测试企业的财政资源
据了解,《意见稿》应具备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必备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保证能力,并符合《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根据“要求”,考试条件中将有17个具体条款,其中8个是否决条款。如果有2家以上达不到标准,该企业将不予接纳。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中小型汽车企业来说,增加审查条款意味着它们需要增加投资,提高R&D的生产能力,而不是过去简单的生产能力。此前,据报道,许多所谓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没有能力研究和开发控制系统。甚至一些知名企业也不符合要求。

《意见稿》首次取消了企业应掌握车载能源、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三大“核心技术”之一的要求,调整为具备车载控制系统技术的开发能力和车载能源与驱动系统的集成匹配能力,设计计算、仿真分析和试验验证的要求也相应增加或提高,控制系统的开发成为必要条件。

汽车行业评论员张志勇表示,控制系统的发展能力也决定了汽车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开发和掌握这项技术。结果,费用会增加,而且必然会投入更多的财力。中小企业能否保证资金投入将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综合产业不超过10个
此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阳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目标是未来不超过10家新的纯新能源汽车企业。这也意味着,除了已经取得资质的北汽新能源和长江汽车外,只有8家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对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的准入申请做出了新的规定。明确指出申请人是已获得《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

全国乘用车协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外资也面临着与传统汽车一样的50%的股权比例要求。考虑到未来大规模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可能性,许多互联网汽车都是在国外开发和制造的。一旦他们进入中国市场并想获得资格,他们还必须符合国家投资管理法规。

同时,资本市场希望通过参股或全资收购进入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然而,由于大多数新能源汽车企业不具备生产资质,收购方只能选择与其母公司或有资质的汽车企业合资。今年7月,海螺型材收购奇瑞新能源汽车失败,主要原因是奇瑞新能源尚未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格。崔东树表示,收购方无法控制新能源汽车的资产,这势必影响收购方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集团的实力扩大了其竞争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实施后,国内汽车企业集团无疑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意见稿》明确指出,下属企业可以分享集团的部分能力,但应遵守《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申请一经批准,企业将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资格,依法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并享受相关补贴。这意味着具有集团背景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与没有背景的中小企业之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据悉,目前,在互联网上的跨境汽车制造浪潮中,选择贴牌生产模式的企业并不少见。包括威来汽车和江淮汽车的合作制造和生产。然而,在《意见稿》中,很明显,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生产方式将很难成为获得资格的先决条件。
同时,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意见稿》规定,已取得整车、改装客车、特种作业专用车辆等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应当进行改造,并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符合本条例的审查方案,24个月内完成审查。逾期未完成审查的,将暂停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事实上,新能源汽车产业由于其在弯道超车的重大责任而被政策给予了优惠待遇。
北京商业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16年北京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中,通过长期的数据挖掘和整理,发现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涉及电池、充电桩、限购、国家补贴、车船税等多个方面。2015年,仅中央政府就出台了20多项鼓励和引导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政策。

对此,崔东树表示,《意见稿》的发布势必会推动汽车企业围绕产品质量展开竞争。可以预见,在政策和市场的驱动下,新能源汽车也将面临深度整合。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互联网造车难跨资质门槛:行业整合不超10家
地址:http://www.02b8.com/yjdyw/284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