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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某企业运营的网站娱乐频道播放的视频复印件,因为“黄海波”事关女主角刘某的隐私,刘某将该企业告上法院,删除涉案录像,发表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抚恤金5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某企业认定侵权,支付刘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判决双方都不服,向北京一中院上诉,最近一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年5月16日,北京警察宣布,5月15日下午6点左右,北京警察根据民众通报,当场逮捕了在北京工大建国酒店嫖娼的明星黄海波,有女性一起被捕。

后来该公司运营的网站娱乐频道上有一个标题为“媒体暴露了某黄姓演员所妓女:沈阳人变性4年了”的视频,该视频显示“发现《黄海波》后,女主角刘某系沈阳人是变性人,但 刘某发现这个录像后,认为有个网站用录像公开了名字、出生地。

对此,该企业表示,由于刘某母亲在上述视频出现之前,向社会公开了刘某的姓名、年龄、职业及变性手术经验等新闻,因此这种消息已经不是刘某个人的秘密。 其次,网站上的视频文案不是由网民入住,该企业发布的,该企业对网民入住的文案已经设定了相应的监视和审查措施。

一审法院审理了一家企业提供的涉案录像构成了刘某的隐私侵害,涉案网站向刘某道歉,判决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判决后,双方都不服,向北京一中院上诉。 一家中院审理后,一家企业以视频形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刘某个人个人隐私健康和社会敏感的消息,未经刘某本人许可,未验证视频复制的真实性,构成侵犯刘某隐私,依法 考虑到本案确实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公开性,一审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并不不当。

最终,一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快讯】网站侵犯“黄海波”事情女主角隐私 被判赔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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