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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交通部部长杨、、交通部运输司司长刘晓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就“深化出租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在答问会上表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无经营许可证向外界提供经营服务是违法的,但新的东西不可能一成不变。私家车希望被改造成基于网络的交通工具。根据目前的制图方法,提出了相应的转换方式。在通过某些程序转换成符合要求的车辆后,他们可以从事运营运输服务。
杨说,他鼓励发展分享和搭便车等分享模式。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和特快列车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对于假期或通勤时间,分享旅行费用没有利润,或免费乘车和拼车等。,反映共享经济并具有积极意义,我们都明确支持它们。
杨还分享了自己使用网络汽车平台的经历,并表示:“我曾经坐过网络汽车。我还让我的员工和司机坐下。一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会过如何给它量身定做。”提供一种方式,这就是我们在研发中提出的指导意见和临时管理措施。"
以下是书面记录: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客户记者:
在过去的两年里,私家车平台在中国蓬勃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的私家车已经进入了站台。在你看来,这些私家车现在是黑色的吗?准确地说,这些私家车将来会成为特种车吗?
杨:
谢谢你的提问。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机动车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类。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未取得相关运营资质而从事运营运输服务的车辆。网络汽车是一个新事物。它通过互联网平台访问相应的车辆和司机,并向外界提供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车的范畴。网络车的运行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巡航出租车。现有的管理系统更多的是针对传统的邮轮。如果简单地按照原有的管理体系来应用,不利于网络汽车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有必要根据网络汽车的特点设计一种新的管理系统,使其能够实现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虽然网上汽车和巡航出租车有区别,但它们也有共同的特点,即为公众提供交通服务,这就要求对两种形式进行管理。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人和车辆向外界提供客运服务是违法的。但是在处理新事物时,我们绝不能停下来,坚持规则。作为新生事物,网络汽车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我们的解决方案是给这项服务一个合法的出路,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和“互联网+”的发展。给它一套更合适的管理制度,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我搭过网络车,我也让我的员工和司机搭过车。一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了一趟车,体会到了在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因地制宜的解决办法。如果私家车为公众提供以利润为导向的服务,这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监督。私家车希望被改造成基于网络的交通工具。根据我们目前起草的方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改造方法。经过一定的程序转换成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后,我们就可以从事营运运输服务。刚才刘晓明同志具体谈到了网络车辆管理的相关措施,其中也涉及到这些因素。因此,我们应该制定法律法规,在经过一定的程序后,将私家车转变为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具体程序反映在管理措施中。谢谢你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私家车能不能当“专车”?看看交通部长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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