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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经常用“天上掉馅饼”来形容意想不到的好事。就在今天(12月15日),在香港深水的街道上,真的出现了现金“从天而降”的奇观,吸引过路人大喊:“钱来了!”

香港街“来自天堂的现金”(来源:“香港01”)

据香港媒体《香港01》报道,12月15日下午2时许,香港深水地铁站金电脑购物中心出口附近,大量疑似现金纸币“从天而降”,数百元纸币随风散落街头。

很多市民看到了这个电话,很多人甚至伸出手去拿钞票,还有一些人甚至登上地铁站的楼顶去拿钞票↓

就连高层居民也从窗户伸出手,抓起一百美元钞票

看到天上罕见的“钱”,一个路人喊道:“钱来了!”。这一事件使得现场一片混乱,有人报警求助。

警察到达现场后,他们要求找到钱的人登记他的个人资料。一些人把钱交给了警察,而另一些人则呼吁路人注意安全,离开马路。

至于扔钱的人,警方说他们当时在现场进行调查,并登上了附楼的屋顶,但没有发现可疑的人。然而,在“扔钱”事件之前,有人在社交网站上宣称“钱从天上掉下来”,并进行宣传。

根据香港“东方网”的报道,这位24岁的黄姓抛钱者,绰号“金钱大师”,声称在虚拟货币领域赚了很多钱。最近,他甚至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直播,说主题是“劫富济贫”。

此外,他还威胁说:“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象过有一天钱会从天上掉下来。”我的主人,今天我在这里告诉你,只要你有一个梦想,一切都将有机会发生,金钱将从天上掉下来。”

然而,所谓“劫富济贫”的“万能币”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港执业的大律师卢伟雄表示,今次有人在深水?天台扔钱,令路人争相收钱,在公众地方制造混乱,违反香港《公安条例》,“意图挑拨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他说,不管扔钱的目的是什么,即使受害者出于好心想“劫富济贫”,他的行为最终也会破坏社会稳定,这是违法的。此外,所有参与扔钱的人都属于违法行为,包括那些计划、支付和扔钱的人。

根据《公安条例》(第106章)第7b条。第245条,“公众地方秩序混乱”,任何人在为某一事项而举行的公众集会中扰乱秩序,或煽动他人作出这种行为以阻止处理该事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12个月。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街头大量百元港币从天而降 路人指天高呼“钱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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