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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1月16日和17日,澳门公安警察局与澳门海关和市政总署联合开展了一次打击非法进口、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联合检查行动,并检查了澳门许多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七家商店被指控占用公共场所和销售商品。
在行动中,共派出83人,检查了59家商店。在此期间,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然而,有7家商店占用公共场所出售商品,市政总署工作人员对有关商店实施了门票管制。
澳门公安部门呼吁公众和乘客不要在指定的燃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0澳门元。相关行为造成他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要求各商业场所的负责人不要违反规定进口任何具有爆炸效果的物品,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澳门打击涉烟花爆竹非法行动 7店占地摆卖货品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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