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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管理小学和中学的招生。严禁招收物质奖励高的学生
据教育部信息办微信公众账号显示,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书班”、“民办学校”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吸引学生。
《通知》提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考录取规定、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建立招生预警制度、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等要求。
《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辍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建立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确保做好辍学控制和保护工作。各地要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民办学校”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应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稳步实施多校制,采取随机分配录取。根据优势与劣势相结合的原则,初中和小学应该合理分配,以确保公平的教育机会。所有公立和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要求。私立义务教育和公立学校同时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拔学生,坚决防止对学生招生秩序的影响。对于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分配的方式招生。

《通知》要求,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行为,严禁违规竞争生源,“捏顶”招生、跨地区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严格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初中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确保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进入优质高中的比例。为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高考后自主招生的方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积极公开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

通知还要求对特殊类型的注册进行管理。继续降低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学生的入学率,到2020年取消特殊学生的入学率。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的教学要求,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注意青年与青年的联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和“海外班”的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和试点班应严格控制规模。严格规范公立普通高中“国际部”(或“海外课程班”)的招生行为,录取分数线应符合同一批学校的录取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加强外国儿童学校的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学生。

通知明确规定,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实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到流入地参加入学考试的政策。在实行随迁儿童积分制的地方,应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儿童能够被全校录取。流入地的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应向符合条件的随迁儿童开放,避免将随迁儿童集中在少数学校。有必要坚持把公立学校作为孩子上学的主要安排。对于那些在公立学校没有足够学位的学生,他们可以通过向政府购买服务来安排去私立学校。如果子女迁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全纳教育,依法接受保障普通教育的学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将就近上课。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警察英雄、因公殉职的残疾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特殊照顾对象,各地要细化录取程序,落实优惠教育政策。

《通知》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常住人口中学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情况的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本地区大班学校给予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初年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班招生,坚决杜绝新的大班。为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保障责任,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应督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偏高的地方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的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政府将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通知提到要实施“十大禁令”。严禁无计划招生。招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在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种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招生、混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种竞赛证书、学业竞赛成绩或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初中在高考中对学生进行排名,公布高考状元和录取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高考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学校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民注册、空学生注册、学生注册造假等分离现象。不允许跨地区非法招收学生和非法转移学生的学籍。

该通知强调严格的纪律和问责制。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措施,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完善非法招生的查处和问责机制,畅通举报和投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教育部门要根据隶属关系,组织开展逐校调查,重点调查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的日常督导范围,及时督促各地落实招生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非法招生行为纳入教育部监管事项,引导地方严肃查处责任追究。

导言:原标题:教育部管理小学和中学的招生。严禁招收物质奖励高的学生。据教育部信息办微信公众账号显示,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教育部管理小学和中学的招生。严禁招收物质奖励高的学生
据教育部信息办微信公众账号显示,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书班”、“民办学校”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吸引学生。
《通知》提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考录取规定、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建立招生预警制度、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等要求。
《通知》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辍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建立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确保做好辍学控制工作。各地要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民办学校”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应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稳步实施多校制,采取随机分配录取。根据优势与劣势相结合的原则,初中和小学应该合理分配,以确保公平的教育机会。所有公立和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要求。私立义务教育和公立学校同时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拔学生,坚决防止对学生招生秩序的影响。对于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分配的方式招生。

《通知》要求,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行为,严禁违规竞争生源,“捏顶”招生、跨地区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严格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完善初中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确保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进入优质高中的比例。为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高考后自主招生的方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积极公开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

通知还要求对特殊类型的注册进行管理。继续降低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学生的入学率,到2020年取消特殊学生的入学率。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的教学要求,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注意青年与青年的联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和“海外班”的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和试点班应严格控制规模。严格规范公立普通高中“国际部”(或“海外课程班”)的招生行为,录取分数线应符合同一批学校的录取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加强外国儿童学校的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学生。

通知明确规定,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实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到流入地参加入学考试的政策。在实行随迁儿童积分制的地方,应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儿童能够被全校录取。流入地的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应向符合条件的随迁儿童开放,避免将随迁儿童集中在少数学校。必须坚持公立学校安排孩子上学。对于那些在公立学校没有足够学位的学生,他们可以通过向政府购买服务来安排去私立学校。如果子女迁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全纳教育,依法接受保障普通教育的学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将就近上课。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警察英雄、因公殉职的残疾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特殊照顾对象,各地要细化录取程序,落实优惠教育政策。

《通知》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常住人口中学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情况的预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本地区大班学校给予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初年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班招生,坚决杜绝新的大班。为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保障责任,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应督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偏高的地方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增加公办学校的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政府将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通知提到要实施“十大禁令”。严禁无计划招生。招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在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种考试,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招生、混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种竞赛证书、学业竞赛成绩或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初中在高考中对学生进行排名,公布高考状元和录取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高考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学校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民注册、空学生注册、学生注册造假等分离现象。不允许跨地区非法招收学生和非法转移学生的学籍。

该通知强调严格的纪律和问责制。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措施,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完善非法招生的查处和问责机制,畅通举报和投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教育部门要根据隶属关系,组织开展逐校调查,重点调查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的日常督导范围,及时督促各地落实招生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非法招生行为纳入教育部监管事项,引导地方严肃查处责任追究。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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