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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布新版《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将出台对银行财务管理进行最严格监管的新规定
据了解,本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初步形成了《关于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办法的意见稿》,并召集部分银行进行了讨论。新版本调整较多,更加严厉,特别是银行理财分类管理和禁止分级理财产品,与旧版本的《征求意见稿》有很大不同。

2014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征求了对银行理财业务新规的意见,但至今没有最新进展。昨天,新版《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媒体披露。据悉征求意见稿已分发给各银行。征求意见稿要求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分类管理,禁止发行分类产品,严格限制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

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
根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新草案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理财业务和综合理财业务。与2014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也是一个新的内容。
基本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信用债券、信用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资产。
综合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在基本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还可以投资非标准化的债务资产、股权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不是每家银行都能提供这两种金融服务。征求意见稿为从事综合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设定了门槛,如净资本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管理问题引发的重大案件等。根据文件规定,银行只有在开展基础财务管理业务3年以上并符合上述要求后,才能开展综合财务管理业务。

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类理财产品。
分级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本金和收益的不同偿还顺序,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股份,不同等级股份的收益分配不是按照股份比例计算,而是在合同中单独约定,按照优先和次等股份安排进行分配。
根据公开信息,目前我行的分类理财存量并不大,根据溥仪标准数据库的粗略统计,还不到0.5%。今年5月,银监会已指示多家商业银行暂停发行新的分级理财产品,现有产品到期后将不再推出。
银行应确保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应确保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相分离,理财产品相互分离。
开展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确保每项理财产品与投资资产相对应,做到每项理财产品分别管理、分别核算,不得开展滚动销售、混业经营、期限错配、单独定价的资金池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应遵循市场交易和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得在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客户之间或理财产品客户与其他主体之间进行利益转移。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与销售起点相关联
根据《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风险容忍度进行评估,确定客户的风险容忍度评级,该评级至少包括从低到高五个等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定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始金额。对于商业银行一级和二级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单个客户的销售起始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对于风险等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个客户的销售起始金额不得低于 10万元;对于风险评级为5的理财产品,单个客户的销售起始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普通理财产品不允许投资股市
该文件还严格限制理财产品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及其收(领)款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为非机构客户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及其收(领)款权,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或私下交易的股票及其受让(受让)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让(受让)权。但是,只向私人银行客户、高净值客户和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受此限制。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还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理财产品持有的机构发行的所有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10%;银行所有理财产品持有的机构发行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证券市值的10%。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指标的构成比例进行整体投资。
溥仪标准的研究员魏瑶姬认为,由于新规定在许多方面收紧了对银行融资的限制,这一举措可能会在短期内为a股市场创造利润空。如果基层银行不能再投资股权产品,这将导致部分银行理财资金外流,但考虑到基层银行的客观情况,这部分资金可能不会很大;此外,监管停止了分级产品的发行,这也限制了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通过选择不同的优先股权参与股权产品的投资。

非标准资产投资理财产品的比例不得超过35%
根据文件要求,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务资产应满足三个要求:一是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与审批流程分离,按照自营贷款管理要求实施投资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资后风险管理,并纳入全行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投资理财产品的非标准化债务资产余额,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或商业银行报告披露的总资产的4%;
第三,每种净资产理财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务资产余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理财产品余额的35%。
所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不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的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种受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融资等。程维
图形制作/邓宁
新版《征求意见稿》与旧版本有很大不同:
1.对于业务资格的分类管理,基础银行和理财业务不能投资非标准资产和股权资产;2.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准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不能对接资产管理计划; 3。禁止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银行理财最严监管新规将出 再发新版征求意见稿
地址:http://www.02b8.com/yjdyw/231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