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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阅读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法律规定中,招标主体是医疗机构,招标后购买药品的也是医疗机构,卫生计生委没有获得法律授权。
我们的记者朱平从北京报道
上周末,一份关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前副巡视员郭建英受贿细节的报告在业内传开。
2014年9月22日左右,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建英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1999年,郭建英出任原国家计委价格司药品和医疗价格司副司长。他多年来一直负责药品价格政策的研究、建议和决策,2013年担任物价局副局长。就在郭建英被带走的前一个月,退休在家并担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的曹长青被带走接受调查。据《中国商报》6月18日报道,郭建英案的详细情况显示,他因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和价格司副巡视员的便利条件,涉嫌受贿1064万元,涉及云南白药、前进药业、郑达青春堡、五粮液集团等58家医药企业。
对此,北京馆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约翰·杨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涉案企业是否构成贿赂,取决于公安机关的调查,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很难判断。然而,这使得药品定价问题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北京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石立臣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自1996年以来,中国医药行业经历了32次全面降价,但都以失败告终。“某一种药物今天将降价,明天将停产;在“改进”规格、剂型和工艺后,该药物将被更换、重新报价并投放市场。”
2015年6月1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了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后,行业重心转移到了部门卫生规划委员会制度和药品招标上,这对药品价格产生了直接影响。据报道,一些业内人士通过对安徽、河南、重庆15个区县基本药物招标的统计发现,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后,一些地方的中标价格远远高于市场批发价;然而,各企业也对目前的二次招标不满意,许多低价药品不能由无利可图的企业生产。
史立臣指出,药品降价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首先,要解决医院靠药物维持医生生存的问题,同时要切断医生灰色收入的利益链条。“中国需要建立一个监管体系,首先确定高价药品的范围,然后进行合理的降价,而不是仅仅关注廉价药品。”
寻租细节暴露
由于药品的销售渠道相对复杂,包括医药企业、销售代理、医院等环节,价格体系也比一般的商品体系更加复杂。药品价格通常包括:成本价、底价、出厂价、开盘价、实际结算价、批发价、实际零售价、投标价、最高零售价格等。
据了解,我国大部分药品定价以前都是通过市场定价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医疗处主要有两种定价:一是医疗保险目录中药品价格的审批;二是麻醉药品、药品和其他特殊药品的价格审批。
从上述媒体披露的细节可以看出,药品定价中存在各种寻租环节,如单独定价、专利定价、排除在国家定价之外、降价降价、提价、鉴别优质优价药品、不实行差别定价等。
一家制药公司的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说,所谓“自主定价”,是指在许多生产同类药品的企业中,一种产品在质量、疗效、安全性和技术创新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企业可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高于同类药品同等功能的自主定价。
这意味着无论谁获得独立的定价权,都将获得比同类产品高得多的价格,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利润空.
为了确保公平和公正,在单独定价时,NDRC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单独定价没有严格的标准,自由裁量权很大。最终的决定权仍在NDRC。”上述负责人说。
史立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比如,国家发改委领导的某药品今天降价,明天停产;在“改进”了规格、剂型和工艺之后,该药物将被更换、重新报价并投放市场。而且价格比以前高了。”
此前,针对药品分开定价的问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向媒体表示,享受到分开定价的权力后,药品价格立即上涨,医药企业从中受益匪浅。
中药市场优质优价药品的评价也成为寻租的一个环节。所谓优质高价药品,是指国家物价部门根据药品质量差异,自主确定政府指导价,使优质中成药价格高,劣质中成药价格低,从而使中成药质量差异通过价格反映出来。根据该规定,优质中成药与同规格、同质量等级的其他产品的价差率最高为2.42倍,最低为14.2%。
对“陈旧”药物的投标
然而,从那以后,发展和人们的愿望再次背道而驰。在NDRC放开药品定价权后,人们发现另一个对药品价格有直接影响的部门开始上升:卫生计划委员会系统和相应的药品招标。
据了解,药品招标制度旨在通过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药品进入医院的价格,防止企业和医院之间的商业贿赂抬高药品价格。企业药品只有在卫生计生委中标后才能进入医院采购清单。起初,药品招标采购的主体是医院本身,后来逐渐发展成第三方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最后演变成由地方卫生规划委员会统一招标采购药品。
业内一直有声音质疑卫生规划委员会是招标的对象。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招标的主体是医疗机构,招标后购买药品的人也是医疗机构,这些都与政府无关。然而,法律并未授权卫生计划委员会设立药品招标部门。
某二级医院某科室主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在药品招标的各个环节中,只有制造商、政府部门或医疗协会参与了博弈,而作为药品使用主体的患者和医生并未参与招标谈判。“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医疗体系,医院可以从药品价格中获得15%的利润,并将医院利益与药品价格捆绑在一起,使高价药品更有可能成为医药市场的赢家。”
作为一个制药商,也有各种各样的“投诉”的投标,这是针对第二次投标。
“制药公司现在压力很大。他们必须投资于gmp认证、药物一致性评估和新药研发。原材料和劳动力的成本也在上升,投标价格不断被挤压。药品降价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只是压下葫芦漂浮,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低价药品和小企业正面临生死攸关的问题。”一家制药公司的董事长无奈地说道。
据报道,在宁波、福建、安徽等地,由于“二次议价”,许多大剂量、疗效确切、质量好的药品被迫退出市场。宁波中成药的“第二次议价”,之前一直很激烈,不得不在浙江省的投标价格基础上降低15%。招标目录涉及1263个品种,只有244个品种(337个规格)中标,中标率不到20%。大多数没有中标的药物都被迫退出,因为它们接近成本价,不能再降了。
对此,史立臣直言,药品降价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错误的轨道,降价的目标应该是数万疗程的高价药品,而不是利润微薄的低价药品空.“从最近的竞标情况来看,一些过去花费几美元的药物被降低到几美分,这甚至不能满足成本。这种药物的质量能保证吗?企业也面临诚信风险。如果供应中断,它将被列入黑名单,未来的投标也将受到影响。”
众所周知,注射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鱼精蛋白、注射用苄星青霉素和其他廉价药物有点像治疗罕见疾病的孤儿药。即使释放价格,企业也不会生产足够的产品,需求的变化只与此类疾病的发病率有关。鱼精蛋白等药物经常被切断。
史立臣认为,对于此类药品,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国家储备体系,对其进行补贴,或者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披露供求信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放开相关的定价权,但有必要加强对高价药品价格的监管。”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发改委价格司官员受贿案曝光:涉云南白药等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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