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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龙源社区经济适用房作为商品房出售
数以千计的房主已经住了七年,但却无法得到一份房屋副本
住了七年的“商品房”从来没有房产证,张先生四处打听,才知道他买的是一套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项目是作为商品房出售的,但交付多年的项目没有被接受,开发商没有支付土地差价,被担保的人在项目成立时不知道住在哪里。这些都是发生在包头市九原区龙源社区的怪事。

这房子已经住了七年了,没有房产证
张先生祖籍包头市固阳县,其房屋被包头至济宁二线工程征用。2009年12月2日,何(乙方)与蒙冀铁路有限公司(甲方)及京包线复线工程沙河段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丙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由于甲方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甲方为乙方安排位于龙源小区的房屋..关于拆迁房屋所有权的确立,协议约定甲方与乙方合作,乙方与包头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新楼交付使用时,包头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办理产权手续。

签订协议后,张先生迁入龙源小区。“开发商没有给我们。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以为房子会主动给我们。后来,我听说这个社区是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如果我们办不到商品房,我们就开始向有关部门请示。”张先生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张先生的经历并非如此。龙源社区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共有12栋高层建筑、20栋底层建筑和14栋安置用房。成千上万的房主没有住房。“自从2008年我呆在这里,我从来没有过一本家庭书籍。每次我去开发商那里,我都说房子书正在做,正在做,但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一位从石拐区搬来的安置房居民说。

经张先生等人多次交涉,包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先生于2014年12月8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2008—0030—014,每平方米价格为1993.25元,总价款为183,200元。奇怪的是,记者在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领导的包头房地产网站上输入合同号时,并没有发现合同信息。

经济适用房作为商品房出售
龙源社区是经济适用房吗?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沙河街道办事处表示,经联系房管中心调查核实,龙源小区A区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土地,被批准为经济适用房项目。那么,为什么经济适用房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呢?开发商补交了土地款吗?经济适用房建成后,如何安置保障人口?对于这些问题,沙河街道办事处没有答复。

值得注意的是,该小区也已作为商品房出售,而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买家。
“2011年1月,我在包头市九原区龙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我不是被重新安置的家庭或受保护的群体。我买的时候是商品房,没说合适。”王说:“2009年,包头市商品房平均价格为1780元。这个社区的经济适用房售价为7800元。后来与我们签订的合同价近2000元,显然是按商品房卖给我们的。”

2007年7月5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张先生和王先生认为他们不是有保证的人。“我有两辆大卡车,年收入至少有几十万。我是我们地区的富人。”王先生说,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应该申请、审查和公示,但他在购房时没有填写申请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应实行“二级审查、三级公示”。“两级审核”是指城镇居民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包头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街道办事处将对家庭成员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区(县)政府负责进一步核实购房申请人,出具审核意见,并送市房管局备案。“三榜公示”是指经街道办事处、旗县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符合购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将分别在街道办事处、旗县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房管局指定的公示栏(或网站和媒体)公示十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房管局予以登记,并发给《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证》是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唯一凭证。

“我们根本没有让我们填写申请表,我们也没有看到宣传。我们签了协议,就直接住了下来。”张先生还说,他们不是担保对象,但他们住在经济适用房,没有经过相关手续。他们不明白这是什么。现在他们不能管理一个家庭图书,各个部门为这个社区的问题“踢皮球”。

交付了八年的项目未被接受
记者在负责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包头房地产网站上发现,包头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三级资质,于2011年8月获准成立。据本网站新闻报道,2008年10月10日,包头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源小区举行了首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公开抽签。据《经济信息日报》记者介绍,龙源社区建于2007年。换句话说,包头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本项目时不具备相关资质。

关于龙源小区不能申请房产证的问题,沙河街道办事处给记者的书面答复中称,包头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办理龙源小区的规划验收手续和部分消防设施的整改,两个验收手续完成后可以申请房屋产权登记证。
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未经核实或者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奇怪的是,龙源社区的房子已经交付使用八年了,但规划并没有接受它们。没有规划和验收,就不能组织竣工验收,没有竣工验收,就不能取得预售证书,但龙源小区却发生了各种不可能的事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缴纳关税和费用。市房管局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收回《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则上五年内不得交易。这个问题是龙源社区业主最关心的。记者了解到,这个社区的大多数业主都没有购买许可证。

蒙冀铁路有限公司已支付了张先生等拆迁户的房款,产权已被商品房所取代,但实际交付的是经济适用房。蒙古河北铁路有限公司知道这件事吗?沙河街表示,纪萌铁路有限公司不知道社区历史遗留的问题..
那么,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被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所取代?记者联系并采访了纪萌铁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了解情况后会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土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按土地市场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市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擅自向不合格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者由建设单位支付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和土地出让金,并对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包头一小区经适房当商品房卖 业主七年拿不到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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