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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此举旨在规范保险资金上市公司股票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营风险。

《第3号守则》有八条,主要是规范保险机构的标语牌信息披露。首先是列出披露的情况。保险公司公告上市公司股份时,应当按照要求披露。二是明确披露内容。除披露相关股票的名称、代码、公告日期、交易日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使用溢价资金的,应列示相关账户和产品的投资余额、可动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和现金流量。第三,规范信息披露方式。明确披露的时间和要求,提高操作的规范性。同时,为了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公平性,《指引三》要求保险集团公司将《指引》应用于海外市场上市公司的股票。保险资金投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且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挂牌标准的,参照本指引执行。

险资举牌上市公司 明确披露内容要求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险资举牌上市公司 明确披露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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