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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7月5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第一轮磋商达成的共识,公安部副部长陈志民率领内地代表团于28日在深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局长李冬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第二轮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

早前,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的要求和公安部的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和保安局局长李冬果于7月5日率团赴京,与内地有关部门就进一步改善和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了第一轮磋商。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郭胜坤会见了香港代表团,公安部副部长陈志民主持了首轮磋商。在第一轮磋商中,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两地代表团全面梳理了2001年实施通知机制以来的成绩和不足,充分考虑了两地法律制度的差异,围绕进一步完善通知机制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达成了一些重要共识。

在28日上午举行的第二轮磋商中,双方本着“一国两制”的原则,从保护两地居民合法权益、打击跨境犯罪、有利于两地长期繁荣稳定的利益出发,就相互通报机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坦诚、务实的交流与磋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根据《宪法》、《基本法》和两地有关法律,坚持“一国两制”,坚持“依法办事、求同存异、互惠互利、保障人权”的原则,并将其写入新的通报机制文本;规范和完善通知机制文本的条款及相关具体内容。双方对通报机制的渠道、时限、内容和范围进行了具体研究,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双方一致表示,将努力使新的通报机制更加规范、有序、透明、可操作、便捷,更有效地保护两地居民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打击跨境犯罪,切实维护两地长期的社会繁荣稳定。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等有关单位派人参加了协商。
据了解,28日下午,内地公安机关将正式向香港警方移交此前在内地抓获的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内地与香港特区就改进完善通报机制进行第二轮工作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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