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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成为台湾新当局“文化部长”的民进党“立委”郑丽君

据香港中国评级机构报道,台湾《联合报》等媒体4月25日报道,台湾“立法院”25日逐一审议了《集会游行法》修正案草案。委员会初步达成共识,根据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准“文化部长”)提出的修改法律,将主管集会游行的机关从警察局改为“内政部”和县市政府,并删除“在现行法律。”

“绿委”力推修正集游法:不再禁止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

本周,台湾“立法院”内务委员会由民进党“立委”陈召集,负责安排议程。25日,委员会审议了《集会游行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涉及社会活动家在街头抗议的权利。尤其是过去反对废除“集会游行法”的国民党“立法者”,反而支持废除“集会游行法”。

“绿委”力推修正集游法:不再禁止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

“蓝委”成员黄昭顺表示,对她未能一一出席的第一次检讨,意味着民进党“立委”应该废除集体旅游法,但谁知道该法并未被废除。“蓝色委员会”陈超表示,无论如何,民进党上台后都不会有抗议,他支持废除死刑。然而,如果它不被废除,他支持当局把它交给地方政府,因为民进党在更多的县市掌权。

“绿委”力推修正集游法:不再禁止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

立法院立法院也建议,为了尊重地方自治,地方政府应该是主管当局。经过讨论,委员会达成共识,决定将《集会游行法》的主管机关从警察局改为“中央”和“内政部”,而地方当局是“中央直辖市”和县市政府的首脑。

此外,委员会亦删除了原有《旅游法》第四条“集会游行不得鼓吹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家”,并不再限制集会游行的内容。

《集会游行法》在岛上引起了多年的争议。民进党认为这是“恶法”,限制了“集会游行自由”。它一再提议修改法律,但一再遭到国民党的阻挠。现在国民党就要“反对”了,态度也大变了。包括黄昭顺在内的许多国民党议员都表示支持废除《集会游行法》。

“绿委”力推修正集游法:不再禁止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

事实上,早在3月中旬,台湾“立法院内务委员会”就审议了《集会游行法》修正案草案。在当天的审议议程上,只有法案的名称改为“保护集会和游行法”,并达成了共识。

《集会游行法》修正案草案目前有三个版本,即行政院版本、民进党立委郑丽君修订版、民进党立委林书芬“废法案”。其中,“行政院版”草案被外界批评为“变汤不换药”和玩文字游戏,意在延续现行《集会游行法》中限制集会游行的“戒严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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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现行的《集会游行法》,接近行政机关时的安全距离为300米。25日,“政府与人民”达成共识,将“总统办公室”、“法院”、“各级法院”、“检察院”、国际机场、港口、重要军事设施等区域的安全距离缩短至100米。至于“行政院”、“考试院”、台湾领导人和副领导人的官邸、各国驻台湾的使领馆、驻台湾的代表机构、国际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官邸和医疗机构,安全距离为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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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25日最大的修改,将“许可制度”改为“自愿备案制度”。根据协商一致达成的规定,集会游行的负责人应当在请求协助和保护的六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机关报告。如果因紧急情况而暂时停止的活动不能提前报告,主管当局在报告后仍应提供援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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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将来仍然需要负责集会和游行的人。如果你没有一个莫莫号码提前报告,实际负责人是事件的发起者、指挥官或主持人。垃圾处理结束后,负责人应在12小时内清理干净。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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