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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竞争条例》将于12月14日生效。香港特别行政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7日表示,这将是促进香港自由市场竞争的一个历史性里程碑。
苏锦梁表示,特区政府在草拟规例时,特别关注香港中小企业的需要。该条例清楚列出四种严重的反竞争行为,包括串通定价、市场分配、限制生产和投标。这些行为直接损害了自由市场竞争,所有企业都必须避免参与。同时,特区政府会根据商业机构的总营业额及每年营业额等标准,判断是否有严重违反《竞争条例》的情况。因此,中小企业不太可能因失误而落入法律陷阱,从而卷入法律诉讼。相反,如果企业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些规定,商业环境将会更加公平和开放。

苏锦梁还表示,《竞争法》主要针对反竞争行为和滥用权力较为严重的企业。实施后,将有利于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给消费者带来好处。
据报道,香港的《竞争条例》早在2012年6月就通过了立法,两个主要的反垄断监管机构,特别行政区竞争委员会和通信管理局,于2013年初成立。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香港《竞争条例》将正式生效 官员冀条例惠及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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