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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9日,台湾新一届立法会开始讨论,台湾当局再次提出《台湾与Mainland China协议处理和监督条例》(以下简称《行政草案》)草案。民进党还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列为第一优先议案。这使得长期被抵制而未能通过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再次引起两岸的广泛关注。

如今,民进党集团急于尽快通过基于实际考虑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目前,台湾经济发展面临挑战。《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长期未能生效,这将不可避免地对台湾未来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014年,《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在台湾立法机关的审议过程中引发了很大争议,引发了所谓的“向日葵事件”,以“先立法,后服务贸易”的妥协而告终。才真旺姆马英九承诺将两岸协议的监督机制合法化。随后,台湾行政机关将“行政机关版本草案”提交立法机关审议,民进党和社会运动团体也提出了具有“两国论”内涵的议案。由于反对党坚持将两岸关系定位为“两个国家”,并抵制行政机关的草案版本,《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立法在上届立法机关失败。

今年1月16日,台湾大选结果公布,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当选为地区领导人。在总共113个民意代表席位中,民主进步党赢得68个席位,成为有权领导通过一般法案的多数党。
2月19日,在新的立法机构成立后,该法案的修正案草案不得不提交重新审查,因为该术语是不连续的,以反映所谓的“最新公众意见”。台湾行政机关再次提出行政机关草案,民进党也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列为第一优先议案。民进党党团表示,将修改《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中有关“两国理论”的文字,并在5月20日前完成立法程序。

民进党急于在蔡英文上台前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立法,是为了给自己松绑。
2014年“向日葵事件”后,在讨论两岸协议监管立法时,出现了蓝、绿、民间三种不同版本,其中争议最大的是两岸的定位问题。《行政院版草案》在《台湾与Mainland China人民关系条例》规范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了两岸协议的处理和监督机制。当时民进党提出的草案版本和民间版本都采取了“两国论”的立场,极力阻挠“行政院版本”中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民进党在“向日葵事件”后提出的版本,以法案的名义标明“台湾与中国”。在赢得选举后,民进党立即改变立场,以时间空环境改变为借口,将"两国"改为"双方"。国民党代表指责民进党“欺骗选票”,要求民进党“讲明”,而“时代的力量”则“提醒”民进党,它签署并支持基于“两国论”的民间稿。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立法,是检验蔡英文能否达到他所谓“维持现状”的第一块试金石。民进党知道当家作主是不能混日子的,美国和中国大陆都不会接受“两国论”。然而,如果它使用“两岸”和“两区”,它将冒犯蔡英文,谁是独立的,并渴望摆脱。相反,它希望在才真旺姆马英九5月20日任期之前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让才真旺姆马英九能够承担责任,找到下台的借口。

民进党急于让法规通过,这也是为了执政的现实考虑。全面执政需要全面负责。从蔡英文目前的政策来看,“争取经济”将是他未来四年执政的主要力量。蔡英文能否提高台湾经济发展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将是对他的真正考验。台湾是一个极度外向型的经济体,一直高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基于大陆巨大的市场和生产力,才真旺姆马英九指出,台湾的经济和贸易不能脱离大陆。自1992年企业在大陆投资正式开放以来,两岸经贸交流日益密切。目前,大陆已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地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民进党即将上台,因此不可能回避两岸交流。

目前,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尚未生效已久,企业界一直对两岸经贸前景忧心忡忡。两岸货物和贸易协定的谈判已经基本结束,但很难向前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生效,台湾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因为它与韩国向大陆出口的主要产品高度重叠。选举前,蔡英文提出了所谓的新南进政策,主张加入tpp,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看大陆的态度。民进党将《两岸协议监管条例》列为一项重要的优先法案,主要基于经济战略考虑。条例一旦通过,民进党就可以抓住机遇,收获“服务贸易协定”和“货物贸易协定”,保持两岸经贸合作的良好局面,维护台湾的经济稳定,以政治成就巩固执政地位。

可以说,民进党领导的立法机关急于出台《两岸协议监管条例》,实质上是因为台湾经济发展需要保持两岸磋商与沟通,保持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而民进党的焦虑在于政治考量。
《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可以通过改变法案名称或删除草案第一条中的“两国协议”字样来解决所有问题。在草案中,如果还有其他边际的“两个国家理论”,它仍将是民进党“维持现状”的障碍。对于法案的具体内容也有很多争议,例如立法机关事前参与和事后审查的力度;条例等的追溯效力。,这些争议需要澄清。目前,一些民意代表要求台湾谈判代表在谈判前不应损害台湾的“主权或国际地位”,并以刑事责任相威胁。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所谓“台湾主权”根本上是“两个国家论”的思想;所谓刑事责任甚至可能导致没有人愿意参与谈判,也没有人敢谈判。此外,条例还需要平衡立法和行政的关系,不能有不合理的规定,即SEF已经签署了协议,但有些条款可能会被修改,甚至需要在后续监督程序中重新谈判,这使得条例不可行。

民进党主张《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回避“两国论”,这是应该肯定的正确方向。然而,这本身并不足以促进两个协会之间的两岸磋商。只有双方有对话和协商的基础,两岸协议才能得到监督。“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石,其核心内涵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如果这一共同的政治基础得不到承认,两岸谈判将无法持续。即使有监督条例,也没有监督协议。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观察:台“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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