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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丙类户”为中心存在的众多错综复杂的优势链条,在去年的“债市黑”风暴中成为重灾区,许多大人物相继被监禁。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前主任助理张亚东是在这场暴风雨中被逮捕的一人。
张亚东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职务侵占罪,经一审、二审和省检察院起诉再审,经三次审理维持原判。 前几天,这个事件的详细情况在网上被公开了。
搜狐银行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涉案三名主要人员张亚东、毕立辉、刘晓静刑满释放。 其中,张亚东可以在监狱认罪,劳动中可以积极从事,被减刑8个月。
判决书称,原审被告张亚东,男,1968年8月出生于河北省承德市,满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原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助理兼科技部总经理。 被告毕立辉比张亚东小5岁,原是河北农信社资金清算中心的交易员。
根据原审判决,2008年初,河北农信社资金运营中心社长张亚东、该中心交易员毕立辉与刘晓静共谋,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平台,代为操作债券,开设c类户的余利分盗品,试图从债市中获利
张亚东利用债券买卖批准职务便利,毕立辉利用债券名称、交易对方、交易类别、交易价格协议、交易时间协议职务便利,用河北农信社资金购买债券,控制债券交易。 为了以河北农信社代理的名义委托吉林银行出资购买债券,河北农信社向吉林银行融资控制债券交易。

从2008年4月开始,刘晓静以其出资控制设立的江阴楠机械贸易有限企业、江阴润康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和借用的江阴润华模有限企业的名义,在兴业银行( 601166 )、南京银行( 601009 )、哈尔滨银行开设了c类账户,作为代理银行的押金、代理银行的债券 ]的基础上,购买立毕立预先设定的债券,以高于购买的价格向河北农信社及其他金融机构销售债券,取得扣除委托银行代理费后的债券交易差额。

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期间,以“代持”等多种名义购买债券,采用直接或间接等多种玩法进行51组债券交易[/s2/],经司法会计鉴定,其中46组为河北农信社资金人民币。
其中,张亚东参与其中49组债券交易,直接使用河北农信社资金人民币59.68亿元,涉及非法分配利润人民币2354.2万元。 毕立辉参与了上述51组债券的交易,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166.61万元刘晓静参与了上述51组债券的交易,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606.9万元。

年末国家审计署审计后,刘晓静分别与张亚东、毕立辉签署虚假委托理财协议,掩盖了非法获利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亚东、毕立辉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刘晓静合作,或毕立辉与刘晓静合作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河北农信社资金进行营利性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依法订正。

法院依法判决:一、被告人张亚东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二、被告人毕立辉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被告人刘晓静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然后征收三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河北农信社原主任助理动用59亿操控丙类户 一年时间非法牟利6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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