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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了《闽八条》,允许商用地成为宅基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出台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于2月22日正式实施。 福建也迅速跟进,发表了《关于解决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总公司粗略统计,至今已有130多个城市宣布库存新政。 这些新政包括削减税费、鼓励农民购买城市、推广异地贷款、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等。

“逾130城出台去库存新政 福建允许商用地变宅地”

福建的《意见》包括解决房地产库存的8项措施,也称为“闽八条”。 其中包括居民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 农民进城买房拟收购或租赁现金直接补充的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等。

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预计,全国“两会”前后,各省不同力量的房地产市场宽松政策将密集出台。

福建基本上不再新建公租房了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年福建省房地产开发投资4469.61亿元,比上年减少2.1%。 其中住宅投资减少了1.8%。 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4037.76万平方米,减少2.0%,商品房销售额3585.81亿元,减少4.7%。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分析《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福建目前除厦门库存压力小外,其他多处库存较大。 厦门、泉州(楼盘)、福州(楼盘)等由于产业快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外来人口,龙岩、南平、三明(楼盘)、宁德等人口外流,这些地方都存在较大的库存压力,今后房地产投资将持续下降

“逾130城出台去库存新政 福建允许商用地变宅地”

截至年12月底,福建全省房地产业现实存量752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26个月,其中住宅存量去化周期约17个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去化周期更长,难度更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负责人严跃进认为,福建许多地市对房地产依赖度比较大,有利于加大楼市去库存力度,促进资金流向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因此,如何去库存也是目前福建经济快速发展的一大亮点。

《意见》提出,各市、县(区)政府基本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或长时间租赁住房作为公租房。 各市、县(区)政府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可以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所需资金可以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 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基本在70%以上。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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