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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苗苗告诉记者,“房东”们和家里所有人签订的是长时间的租赁合同,解体后休息了一会儿,“风声”过后重新装了床,募集了租约。

就业公寓看起来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北京廉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认为,在“公寓”内拉私电线、共用燃气,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且根据非法集团租赁合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据悉,2007年,拥有正规酒店业营业执照的“职达”求职公寓在北京成立,并在上海(大厦)、广州(大厦)等城市设立了分店。 但是由于房租翻了一倍,利润空之间很小,经营者沈先生在年被迫关闭。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北漂生活实录:90平求职公寓住26人 臭鞋子铺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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