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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苗和药品法草案的处罚再次升级

疫苗管理法草案和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于4月20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除了许多新内容外,这两部法律草案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制造和销售假冒商品”等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初审意见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认定标准过于严格,赔偿范围过于狭窄,不能排除的也纳入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统一”的问题,疫苗管理法草案第二稿增加了国家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赔偿制度的规定,同时, 规定对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出现的受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属于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损害进行赔偿。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疫苗管理法》草案第二稿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疫苗、为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资料、违反相关药品质量管理标准等违法行为,将加大罚款力度。生产、销售的疫苗为假药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生产许可证外,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的罚款;价值不足50万元的,并处2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罚款;价值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以500万元至3000万元罚款。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为了完善惩罚性赔偿,疫苗管理法草案第二稿明确规定,如果疫苗在销售或接种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受者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受者或其近亲属除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还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和销售药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可以增加罚款金额,并处以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的罚款。对人实施处罚,增加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于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增加了拘留时间可以超过5天不满15天的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规定受害人在明知药品为假药或劣药的情况下,生产假药或劣药或销售假药或劣药,造成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药品价格虚高和供应短缺是制药领域的突出问题。因此,《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增加了以下规定:国家监督药品价格,必要时进行成本价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国家实行短缺药品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国家鼓励短缺药品的研究和生产,优先审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原料。(记者张伟杰)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导言:原标题:关于疫苗和药品的两项法律草案的处罚将升级。疫苗管理法草案和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将于4月20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两部法律草案除了许多新内容外,

原标题:疫苗和药品法草案的处罚再次升级

疫苗管理法草案和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于4月20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除了许多新内容外,这两部法律草案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制造和销售假冒商品”等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初审意见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认定标准过于严格,赔偿范围过于狭窄,不能排除的也纳入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统一”的问题,疫苗管理法草案第二稿增加了国家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赔偿制度的规定,同时, 规定对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出现的受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属于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损害进行赔偿。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疫苗管理法》草案第二稿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疫苗、为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资料、违反相关药品质量管理标准等违法行为,将加大罚款力度。生产、销售的疫苗为假药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生产许可证外,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的罚款;价值不足50万元的,并处2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罚款;价值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以500万元至3000万元罚款。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为了完善惩罚性赔偿,疫苗管理法草案第二稿明确规定,如果疫苗在销售或接种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受者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受者或其近亲属除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还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和销售药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可以增加罚款金额,并处以货值金额15倍至30倍的罚款。对人实施处罚,增加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于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增加了拘留时间可以超过5天不满15天的规定。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规定受害人在明知药品为假药或劣药的情况下,生产假药或劣药或销售假药或劣药,造成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药品价格虚高和供应短缺是制药领域的突出问题。因此,《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增加了以下规定:国家监督药品价格,必要时进行成本价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国家实行短缺药品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国家鼓励短缺药品的研究和生产,优先审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原料。(记者张伟杰)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疫苗、药品两法草案处罚力度再升级 加大对“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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