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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住这艘船,被扣押的台湾渔船的船主向日方支付了“保证金”(消息来源:“中央通讯社”)
一艘来自台湾屏东的渔船“东胜集16号”在公海上被日本海岸警卫队的官方船只逮捕。日方限定在26日中午前汇寄170万新台币的“保证金”。业主潘上午9时已将款项汇至台湾当局“驻日代表处”,但日方表示至今未收到汇款。
据台湾“中央社”4月26日报道,“东胜集16号”渔船的船主潘说,他们必须先汇交“保证金”,而“外交部”则谈到了“外交部”。如果“外务省”不与日本谈判,人员和船只进入日本将非常麻烦,对他们来说,给人员和船只投保很重要。

借给潘押金的琉球渔业协会会长蔡宝兴说,虽然交纳押金意味着冲绳海礁默认为日本领海,但该协会尊重船东的意见,押金汇给台湾当局的“驻日代表处”,然后转交给日本。
蔡宝兴透露,台湾当局“渔业局”最高管理层26日上午开会讨论“东胜集16”的处理问题,“驻日代表处”将等待“渔业局”的会议结果后再处理“保证金”问题。
台湾时间上午10点35分左右,台湾“中央社”的一名记者致电横滨海事局官员,对方称尚未收到汇款。横滨的管理人员说,他们也在等待汇款,如果所有手续都办完了,他们就会放行船只。
24日晚7时,“东胜集16号”在“崇智鸟”海域捕鱼,被日本安全厅的官方船只追逐。25日早上5点,它位于北纬19度47分,东经138度38分。“冲之鸟”位于该海域东南150海里(台湾鄂伦春比以东1007海里),被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广泛认为属于公海

为了抗议日本的专横行为,台湾各县市渔业协会的总干事将于26日或27日前往日本的“台湾交流协会”进行抗议。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台被扣渔船船主认罚 交付日本170万“保证金”以保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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