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83字,读完约3分钟

新经客户端1月8日电据民航局网站8日消息,中国民航局最近起草了《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开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在销售票时,不得用默认的选择方法选择向旅客购买收费服务。

【快讯】买机票不用再怕捆绑搭售的套路!民航局新规将明令禁止

《征求意见稿》应在承运人销售及购票后等环节增加对旅客运输服务新闻的告知义务,充分保护旅客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在销售票时,应向旅客提供实际承运人、票价、行李 必须确定航空运输过程中收款服务及费用标准等航空运输服务等新闻,确保新闻的正确性,保持履行告知义务的相关证据。

【快讯】买机票不用再怕捆绑搭售的套路!民航局新规将明令禁止

另外,与现在网络机票销售中出现的“合作”等不规范行为相比,“征求意见稿”确定了规范承运人及销售代理人禁止合作行为的要求,维持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承运人未按要求变更旅客票,采用默认选择方法选择为旅客购买收费服务等行为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两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的要点规范了票的变更和退款复印件,根据运输实践中的要点问题完善复印件,统一规定了各种情况下变更和退款的处理要求和费用的征收,更好地保护了旅客的合法权益。

旅客自愿变更票的,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旅客购票票价的适用条件处理。

由于天气、突发事件、航空交通管制、安全及旅客等非承运人的原因,无法取消航班、延迟、提前、变更航程、变更舱位等级或提供预定座位的情况下,旅客要求变更票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以使用的座位。

旅客要求签字的,原承运人经新承运人同意后,必须为旅客办理签字手续,同时不得收取签字费用。 转账产生的票价和行李运费的差额由承运人返还给旅客或由旅客补充。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如果由于航班取消、延迟、提前、航程变更、舱位级别变更或无法提供原来的座位而导致旅客自愿取消,则在完全没有采用票的情况下,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是旅客。 旅客因伤病要求退款的,满足条件的,不得要求退款费。 残疾军人、残疾警察、儿童旅客、婴儿旅客已经购买特殊票价的机票要求退款的,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款费。

【快讯】买机票不用再怕捆绑搭售的套路!民航局新规将明令禁止

《意见征集原稿》的追加确定了发生超额销售时的顾客权益保护,规定了超额销售时的处分大致、说明义务的告知、补偿和退款的大致、服务保障措施等,使承运人在开展超额销售业务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顾客权益

因为超销售,旅客在登机口自愿放弃旅行或者被拒绝登机的,承运人必须做后续的服务事业。 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的出发时间和旅客原来购买的票上记载的航班的出发时间间隔必须在2小时以上,承运人必须为旅客提供免费饭菜。 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出发时间和旅客原购票上记载的航班出发时间间隔在6小时以上,旅客要求住宿的,承运人应当提供免费住宿。

【快讯】买机票不用再怕捆绑搭售的套路!民航局新规将明令禁止

承运人没有制定超额销售规则,不公布官网运营航班的准确率数据,在售票处通知旅客等行为的,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修改,逾期不修改的,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的 (中新经纬app )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共平台(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观看越来越多精彩的财经信息。

【编辑:李鹏飞】

来源:零点娱乐时刊

标题:【快讯】买机票不用再怕捆绑搭售的套路!民航局新规将明令禁止

地址:http://www.02b8.com/yjdyw/30514.html